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> 新闻资讯益康药业提醒广大投资者防范非法销售“新三板”股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(又称“新三板”)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一些“非法销售机构”“中介人”等,利用北交所改革之机,通过开设所谓的“专业讲师直播间”、构建“专业交流群”等方式引流纳客,以宣传新三板挂牌公司拟上市或转板,转板后股价上涨数倍等话术诱导投资者交易特定持仓股票,扰乱市场交易秩序,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。 2017年6月23日,全国首例非法经营“新三板”股票案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,洪某军、邓某华等12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,向投资者分析、预测并推荐、销售“新三板”股票,构成非法经营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,缓刑1年至3年,并处罚金5万元至50万元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。 自2015年12月起,洪某军、邓某华利用公司控制的多个“新三板”股票账户,指使公司销售人员,利用网站等公开招揽客户,以资产管理公司或财富管理公司名义,对相关“新三板”股票的投资前景进行分析预测,宣称相关“新三板”股票即将转板上市、升值空间大,诱骗投资者。 大部分上当的投资者无法满足“新三板”进场交易的资产要求。洪某军等人便与投资者商定,先行控制投资者账户和密码,为投资者垫资开通“新三板”交易权限。待权限开通后,投资者退还垫资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费用,洪某军等人再将账户名和密码告知投资者,投资者再进行“新三板”股票交易。 由于之前相关“新三板”股票采用协议转让方式,交易并不活跃,股价易被控制,洪某军等人便通过内部转让方式将相关股票价格抬高,再诱使投资者高价买入赚取价差。总涉案犯罪交易金额达4348.8万元。最终,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,犯罪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 益康药业提醒广大投资者,进行金融投资活动时,增强警惕性、敏感性、防范性,谨记金融投资必然伴随风险,坚决抵制“保本保收益”“高收益无风险”等噱头诱惑,警惕各类社交平台的推荐活动,谨防通过来源不明的网站下载App或投资相关产品,更不要突击开户交易,避免落入投资陷阱。建议选择正规的证券基金机构,在投资前要先深入了解投资项目或产品情况,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项目或产品,树立理性投资、价值投资理念。 录入时间:2024/7/24 Hits:389 |